林堯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改變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醫師資格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范圍的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條規定,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可以在醫療機構中的中醫科、中西醫結合科或者其他臨床科室按照注冊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經考試取得醫師資格的中醫醫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培訓和考核合格,在執業活動中可以采用與其專業相關的西醫藥技術方法。根據以上規定,取得醫師資格證并進行執業注冊后,均可以進行其專業相關的中醫及西醫藥技術方法。
二、強化中西醫結合科技創新支撐
“十四五”以來,我局和科技部持續推動中醫藥現代化科技創新建設,共同印發了《推動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和《“十四五”中醫藥科技創新專項規劃》,加強用科學方法說明白、講清楚中醫藥療效及作用機制,鼓勵開展中醫藥領域的自由探索與服務國家的基礎研究。聚焦重大疑難疾病、慢性病、傳染病,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及中西醫結合類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首次以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中華中醫藥學會、中華醫學會的名義發布52個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并制定宣傳方案,大力推廣“有機制、有團隊、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
下一步,我局將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做好中西醫結合醫師執業工作。通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醫藥現代化”專項,推進中醫原創理論傳承發展與現代化詮釋,為中醫藥創新發展提供科學依據和理論支撐;聚焦重大疑難疾病、慢性病、傳染病,遴選建設150個左右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項目;宣傳推廣52個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營造有利于中西醫結合發展的社會環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