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建中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醫藥法推進確有中醫專長人員合法執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開展中醫藥法執法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自2017年7月1日施行以來,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為推動中醫藥法深入貫徹實施,切實把中醫藥這一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繼承好、發展好、利用好,202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中醫藥法執法檢查,重點對中醫藥在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中發揮作用情況、中醫藥法有關重要制度建設情況、中醫藥法有關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等開展了執法檢查。執法檢查由5位副委員長帶隊赴8個省份檢查,委托8個省份開展自查。
通過開展中醫藥法執法檢查,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地方全面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貫徹實施《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認真組織實施中醫藥法。一是堅持依法履行職責,推動中醫藥法有效落實。二是中醫藥服務體系不斷健全,服務能力穩步提升。三是中藥保護與發展得到加強,中藥質量監管機制日趨完善。四是中醫藥傳承創新能力逐步提升,支撐保障作用不斷加強。五是中醫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總體上看,中醫藥各項事業和產業發展取得明顯成效,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整體水平穩步提高,中醫藥在維護和促進人民健康、推動健康中國建設中的獨特作用越發明顯。同時,法律實施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中西醫并重方針仍需全面落實,遵循中醫藥規律的治理體系亟待健全,中醫藥發展基礎和人才建設還比較薄弱,中藥材質量良莠不齊,中醫藥傳承不足、創新不夠、作用發揮不充分。
二、關于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
中醫藥師承教育是獨具特色,符合中醫藥人才成長和學術傳承規律的教育模式,是中醫藥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高度重視師承教育,不斷加強頂層設計,完善師承教育政策和制度。一是將發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納入法制保障,師承教育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國家中醫藥系列文件?!吨嗅t藥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發展中醫藥師承教育,支持有豐富臨床經驗和技術專長的中醫醫師、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在執業、業務活動中帶徒授業,傳授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培養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中,均對發展中醫藥師承教育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要建立完善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制度,豐富多層次的師承教育項目,擴大師帶徒范圍和數量。二是我局積極推動師承教育與現代教育相結合,逐步形成了中醫藥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在院校教育階段,在教育部大力支持下,推進早跟師、早臨床教學模式和方法改革,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26所本科中醫藥院校均開設了不同類型的中醫藥教改班、實驗班,強化跟師臨證學習、注重中醫經典教學和臨床能力培訓,探索形成了一批教學改革經驗。如北京中醫藥大學九年制岐黃國醫班、上海中醫藥大學和中國中醫科學院合作開辦的“屠呦呦班”、廣州中醫藥大學“鐵濤班”、江西中醫藥大學岐黃國醫書院等,均取得了較好的改革成效。三是專門出臺關于中醫藥師承教育的文件。2023年4月,印發《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師承教育管理辦法》,支持有豐富臨床經驗和技術專長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在業務活動中帶徒授業,加強了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師承教育的管理,中醫藥師承教育政策不斷完善。四是持續深入實施各級各類中醫藥師承教育專項。從1990年開始,我局連續實施了七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累計遴選5000余名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指導老師、培養9000余名繼承人;累計建設3900多個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培養繼承人4萬余人,老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和實踐經驗得到了很好地繼承、創新與發展,培養了一大批優秀中醫藥中青年人才。
三、關于規范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
我局高度重視并積極推進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工作。一是指導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制定本省考核實施細則,并要求按照《暫行辦法》及本省細則,常態化、定期化組織開展考核。二是針對考核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突出矛盾進行調查研究,對于部分省份好的實踐經驗做法進行研究論證,陸續印發了《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中醫(專長)醫師電子化注冊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做好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考核和證書發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從制度層面提出填補空白、補強弱項的針對性措施。三是建立全國中醫(專長)醫師信息定期監測機制,針對數據流轉不及時、注冊流程不熟悉等,向相關省份反饋問題并提出及時改進要求,引導和規范中醫(專長)醫師更好地提供中醫藥服務。
下一步,我局將推動完善中醫藥法相關制度,進一步加強中醫藥法的貫徹落實,持續推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制度執行力度,妥善解決此類人員合法行醫資格問題,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提供中醫藥服務。持續落實《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多措并舉推動中醫藥院校教育改革,指導院校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吸納符合條件的中醫(專長)醫師參與教育教學,進一步突出中醫藥人才培養特色,提升中醫藥人才培養質量。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