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開展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建設試點,11個試點縣(市、區)有9家縣級中醫院作為牽頭單位,按照“統一機構設置、統一人員招聘使用、統一醫療衛生資源調配,統籌財政財務管理、統籌醫保支付、統籌信息共享,強化分級診療、強化簽約服務、強化公共衛生”的“三統一、三統籌、三強化”模式,聯合若干家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建緊密型醫療集團。浙江省中醫藥管理局加大對醫共體試點單位建設的扶持力度,在試點縣中確定了“十三五”中醫藥(中西醫結合)重點學科7個、中醫藥優勢病種5個、省中青年和省基層名中醫培養對象18名。通過一年的探索實踐,基層中醫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有了較大提升,試點地區縣域就診率提高4個百分點,基層就診率提高6.1個百分點。
2018年9月,浙江省委、省政府下發文件,要求全面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縣域醫共體建設從試點轉向全面推進。目前,浙江省70個縣(市、區)建立醫共體,其中52個縣(市、區)中醫院作為牽頭單位,3家中醫院繼續保持原狀不參與醫共體建設,7個市轄區沒有中醫院,8家縣域服務人口較少、基礎設施落后的海島、山區中醫院成為了醫共體成員單位但保持相對獨立。52家縣級中醫院牽頭聯合325家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成立了中醫醫共體,完成法人統一登記、實施財務集中統一管理、實現人員統一招聘使用,中醫院與鄉鎮、社區醫療機構真正成為了“一家人”,基層中醫藥服務陣地進一步擴大。
2019年,浙江省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的實施意見,按照“服務新體系、管理新體制、運行新機制、制度新優勢、數字新發展和能力新提升”的要求,重點探索解決三個方面問題:一是以落實“三張權責清單”(醫共體管委會、行業主管部門、醫共體牽頭醫院和成員單位)為核心,理順縣域醫共體的管理體制和治理結構;二是以實現“三項工作突破”(創新全員崗位管理、落實 醫?;鹂傤~預算管理、構建分級診療制度)為重點,完善縣域醫共體的政策體系和運行機制;三是以突出“三個能力強化”(基本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服務)為導向,確保實現縣域醫共體建設的目標和要求。
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浙江省中醫藥管理局對各市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要求:一是鼓勵中醫院牽頭成立醫共體??h級中醫院牽頭成立醫共體是落實法律法規的重要舉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第十一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納入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舉辦規模適宜的中醫醫療機構”。因此鼓勵各縣級中醫院牽頭成立醫共體。二是允許保留獨立中醫院??h級中醫院如果不作為醫共體牽頭醫院或成員單位,應允許以獨立醫療機構繼續存在,打造全國500強中醫院,發揮其在縣域內中醫藥工作的龍頭作用。三是中醫院納入醫共體成員單位應進一步發揮中醫藥作用。對納入醫共體成員單位的中醫院,應保留機構法人、保留中醫院牌子、保留獨立院區、保留獨立接受評審、保留人財物相對完整。探索建立醫共體法人在縣級醫療機構間的輪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