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健康江西行動的實施意見》,部署實施中醫藥健康促進行動等16項專項行動。
中醫藥健康促進行動專項提出,要推進中醫藥強省建設,發展中醫藥產業,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中的主導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療中的協同作用,在疾病康復中的核心作用。支持中醫醫療機構建設治未病中心(科),為群眾提供中醫健康咨詢評估、干預調理、隨訪管理等治未病服務。實施江西中醫藥健康文化推進行動,推廣和普及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技術、方法。推廣熱敏灸技術,力爭熱敏灸聯盟在省內覆蓋80%的縣域。建設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提高中醫藥在重大疑難疾病治療中的臨床療效。加強中醫藥參與公共衛生服務、康復護理、健康管理。
《意見》明確主要考核指標,提出到2020年,全省每個縣都應擁有獨立建制的公立中醫醫療機構,45%的縣級公立中醫醫療機構達到三級醫院標準比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達100%,村衛生室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達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