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易返貧致貧人口要加強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對脫貧地區產業要長期培育和支持,促進內生可持續發展。對易地扶貧搬遷群眾要搞好后續扶持,多渠道促進就業,強化社會管理,促進社會融入。對脫貧縣要扶上馬送一程,設立過渡期,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要堅持和完善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社會幫扶等制度,并根據形勢和任務變化進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