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 />
國中醫藥醫政基層便函〔2011〕150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處、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服務項目試點地區衛生局: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服務項目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11〕40號)有關要求,經各試點地區自愿申報,我司決定成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服務項目兒童和孕產婦中醫健康管理試點地區協作組、老年人中醫健康管理試點地區協作組、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中醫健康管理試點地區協作組、中醫健康教育試點地區協作組,并明確了組長單位和副組長單位,具體名單見附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各協作組組長單位和副組長單位牽頭,會同其他成員單位,根據試點工作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制定本協作組工作計劃,確定工作重點,明確責任分工,報我司同意后實施。 二、各協作組組長單位、副組長單位和成員單位在工作中要加強協作交流與互動,相互學習借鑒,共同研究中醫藥服務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模式和內容。 三、在工作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司基層服務管理處聯系。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基層服務管理處 嚴華國 張坤木 電 話:010—59957692 59957796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