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按照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和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部署要求,不斷完善診療方案,堅持中西醫結合,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醫藥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醫藥系統要全力做好防控應對準備工作
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和中醫醫療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目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充分認識做好應對疫情可能進一步擴散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做好轄區內中醫醫療機構防控工作的指導與督導,組織專家對薄弱環節以及問題較多的醫療機構進行實地督導檢查,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要詳細掌握可調動的中醫醫療資源情況,包括病床(含負壓病房)、醫護人員、負壓轉運車、救護車、儲備的藥品和防護用品,以及其他必需的設備、設施等,并保證儲備物品的完好和可用。對可能出現的物資短缺,要提前研判并積極與聯防聯控機制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要在國家和省級聯防聯控機制統一調配下,做好醫療隊組建工作,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藥儲備。
各中醫醫院要健全院內組織領導機構,根據疫情形勢進一步完善制定各級預案,對各類資源、人員調配提前做出安排,及時騰退病房,預留出足夠床位,對疫情防控需要的各類設施設備進行清查盤點,不足部分及時補齊,配備有困難的及時向所在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報告,確保疫情發生時有足夠的藥品、防護用品等儲備物資,有可立即投入使用的病床和各類醫療設備。要對醫務人員開展全員培訓,重點培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相關防控和診療方案、處置原則、工作流程等,同時開展病例分流轉運、醫院感染防控等工作演練,確保取得實效。
二、中醫醫院要積極參與醫療救治工作
中醫醫院和中醫藥人員要參考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積極應用中醫藥技術方法開展治療。對于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中醫藥要及早介入,提高臨床療效,充分發揮中西醫綜合治療的優勢,最大程度降低病死率。要加強中醫人員與西醫人員的配合,加強中醫醫療機構和其它醫療機構之間的協作。要充分發揮中醫藥專家的作用,加強轄區內醫療救治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支持。要同步實施臨床科研工作,及時做好病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規范書寫中醫病歷,因地制宜優化診療方案,針對有效治療方案和有效藥物開展臨床研究。
三、中醫醫院要切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各中醫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預防與控制工作,嚴格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委制訂的《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和《新型冠狀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降低醫療機構內傳播風險,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要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規范設置發熱門診、預檢分診點,嚴格執行發熱病人接診、篩查流程,認真落實發熱病人登記監測報告制度,做到“四早”和“四集中”。要嚴格落實《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醫院隔離技術規范》等要求,根據本次疾病流行病學特點,做好相關病例的隔離觀察和治療。各中醫醫院要加強與疾控機構的配合,保證病例標本檢測工作及時開展。嚴格執行病例報告制度,按照傳染病管理有關要求進行傳染病網絡直報,確保信息及時、準確。
各省(區、市)中醫藥主管部門要依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制訂本地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中醫藥防控工作方案(建議內容附后),并于1月28日前報送我局醫政司。
聯系人:王 瑾 嚴華國
電 話:010—59957685 59957692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中醫藥防控工作方案建議內容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1月26日
附件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中醫藥防控工作方案建議內容
一、各省(區、市)醫療救治組織領導機構中的中醫藥管理人員名單,省級專家組中的中醫藥專家名單,及省級中醫藥專家組名單;
二、各省(區、市)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中醫診療方案情況;
三、定點中醫醫院名單、收治重癥病例的定點中醫醫院名單,定點中醫醫院規模、相關專業醫務人員數量、必備的醫療設備設施情況等;
四、應對疫情定點中醫醫院騰空的具體方案,包括組織領導、職責分工、騰空流程、安全保障等;
五、應對疫情中醫醫療隊組建情況,包括隊伍數量、人員構成、專業構成、梯隊等;
六、中醫醫療機構人員培訓的計劃和安排;
七、演練安排;
八、中藥儲備品種和數量,調用機制等;
九、中醫藥預防工作措施和安排等。